一、帶您走進地理標志
世界貿易組織在有關貿易的知識產權協議中,對地理標志的定義為:地理標志是鑒別原產于一成員國領土或該領土的一個地區或一地點的產品的標志,該標志產品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確定的特性應主要決定于其原產地。因此,地理標志主要用于鑒別某一產品的產地,即是該產品的產地標志。地理標志是一種新型知識產權,社會對地理標志的認識和關注尚處在初級階段,地理標志的保護與發展工作體系還在逐步完善中。中華大地物華天寶,具有地理標志特征的名物特產眾多,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特產都是地理標志產品。
二、地理標志基本特征
1. 地域性。知識產權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圍內才受到保護,但地理標志的地域性顯得更為強烈,因為地理標志不僅存在國家對其實施保護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樣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來源地的生產者才能使用該地理標志。
2. 公共性。地理標志可由商品來源地所有的企業、個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產的商品達到了地理標志所代表的產品的品質,這樣在同一地區使用同一地理標志的人就不止一個,使得地理標志的所有者具有公共性。
3. 獨特性。地理標志作為一種標記與一定的地理區域相聯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于使消費者能區分來源于某地區的商品與來源于其它地區的同種商品,從面進行比較、挑選,以找到商品的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最佳切合點,購買到自己想要的商品。
4. 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是影響地理標志的主要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產地的氣候、土壤、水質、天然物種等;人文因素是指原產地特有的產品生產工藝、流程、配方等。
三、地理標志綜合價值
地理標志價值具有綜合性。地理標志不僅是一種新型知識產權,還是產品品質特征和信譽的標志,是現階段具有中國三農權益的載體,是區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域文化和區域形象的代表符號,是國際經貿中國別權益的體現。地理標志綜合價值性與地理標志的區域性、長久性和群體性相關聯。地理標志綜合價值包含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和人文價值等。地理標志的綜合價值遠遠超越其經濟價值,經濟價值只是地理標志綜合價值中非常容易比較的顯現部分。地理標志與當地人文相結合,當地人使用地理標志已經成為風俗習慣和社會活動的一部分。
四、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特色產業是地方做實做強做優實體經濟的一大實招,要結合自身條件和優勢,推動高質量發展。近年來,全國知識產權系統落實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這一重大政治任務,以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為抓手,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優勢,大力發展特色產業,積極打造區域品牌,助力貧困地區打贏脫貧攻堅戰。因此,須充分認識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重要意義。
1. 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是促進農業高質高效,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舉措。加強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核心在于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地理標志產品品質優良、特色鮮明、美譽度高、具有顯著比較優勢和市場競爭力。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增加地理標志產品有效供給,積極發展特色產業,有利于發揮好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引領作用,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滿足多元需求,推動消費升級,促進農產品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躍升。
2. 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是促進鄉村宜居宜業,充分激發鄉村發展活力的重要途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要求全面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地理標志是區域文化和形象的代表符號和傳承載體,具有深厚的人文歷史底蘊。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推動地理標志產業發展與生態旅游建設、歷史文化傳承等有機融合,把發展方向轉向推進當地自然資源的科學經營,有利于充分發揮農業產業供給、生態屏障、文化傳承等功能,不斷優化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激發鄉村發展活力。
3. 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是促進農民富裕富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選擇扶貧富民產業,是實現脫貧的根本之策,也是鄉村振興的關鍵之舉。地理標志代表特定區域共同利益,更有利于建立更加穩定的利益聯結,促進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品牌化發展,人口吸納更多農村就業。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以地理標志為紐帶,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動特色產業發展,是促進農村產業興旺的重要手段,也是持續增強脫貧地區造血功能、實現興農富農的長遠之計。
地理標志所帶動的區域品牌從區域走向全國,從中國走向世界,這是一條必由發展之路。地理標志產品品牌的頂層設計和規劃也要抱定這種信心。一些地方公眾品牌發展到一定程度,已經發展成代表一種品質和生活方式并被全球多數人所認可,成為一個國家的名片和象征。這也是打造地理標志品牌應該追求的目標。
五、《中歐地理標志協定》簽署
中歐地理標志協定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協定是中國對外商簽的第一個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標志協定。協定生效將進一步加強中歐經貿合作,并惠及雙方消費者和企業。對已納入中歐地理標志協定的產品來講,協定對相關企業有以下好處:
1. 節約成本。通過協定,中歐互認對方的地理標志,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即可獲得歐盟的保護。地理標志持有人不需要自己去歐盟申請,節省了大筆國際旅費和聘請律師等費用,以及人工成本。
2. 待遇更高。中歐雙方納入協定保護的地理標志不僅可在對方獲得法律保護,還可使用對方的地理標志官方標志,有利于相關產品有效開拓海外市場。
3. 條約保障。協定涉及的地理標志,不僅受到法律保護,遇到問題還可以通過條約建立的雙邊機制來解決,使相關地理標志持有人的合法權利受到雙重保障。
六、地理標志產業發展規劃咨詢服務
地理標志申報技術服務及產業發展規劃咨詢服務
(1) 發掘所在市/縣的地理標志
(2) 申報地理標志產品與證明商標服務
(3)申報地理標志產業示范區創建服務
(4)申報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項目服務
(5) 指導地理標志產業集群化發展服務
(6)區域公共品牌文化與經濟融合發展服務
(7) 鄉村振興與地理標志國際交流平臺服務
中促中心地標辦標準化服務
地標辦擁有專業領域專家及高級研究員數名,逐步涉及農食、工業領域產品相關標準,專家團隊參與多個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服務標準化示范區創建項目等專業服務。
》標準全流程訂制
可提供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等制修訂全流程組織服務,包括標準的預研、立項、編制、審查、出版和宣傳推廣。
》標準體系建設
可開展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需求分析,提供標準體系編撰、梳理和完善服務可提供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技術內容比對,并可開展標準文本多語種外文版翻譯服務。
》標準比對與翻譯、可提供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技術內容比對,并可開展標準文本多語種外文版翻譯服務。
》標準評價(評估)、 可提供標準的符合性評價、質量評價、效果評價、標準應用市場信息數據反饋等,給出評價報告。
》標準化咨詢與培訓
可根據用戶的需求,開展標準查新、有效性確認、委托檢索,提供質量管理、標準化等專業技術培訓。